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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教务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评价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培养方案管理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变化、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的办学定位适时提出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组织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通过对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和人才培养质量信息的反馈,对培养方案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组织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使之不断适应社会需求变化和专业发展要求。
二、教学运行管理
1、制定、实施、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2、编制学年度教学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确保教学计划的实施;
3、对教学大纲执行、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资源配置、教学档案等教学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实施管理;
4、负责学生的注册、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工作;协助招生部门拟定招生规模与计划;
5、协调并检查系、部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学经验的交流推广;
6、负责与校外联合或协作办学工作;
7、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管理;
8、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9、负责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负责全校教材采购计划的制定、供应、发放与对外交流工作;
10、负责实验室建设计划、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负责教学易耗品采购计划,组织实验教学;
11、负责组织各种教学例会;
12、负责与相关单位组织各类各级竞赛活动。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1、通过科学的评价,分析教学质量,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搞好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监控,包括:计划实施、教学过程、教学辅助过程、考试过程的质量管理;
2、负责教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掌握教学动态;
3、组织教学工作检查及各类校内教学质量评估;
4、负责协调与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团等的工作。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参与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做好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包括专业建设、教学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
五、教学研究及管理
1、组织论证,提出关于专业设置、培养方向、培养规格、培养模式、教学制度等方面的规划、计划;
2、组织教学研究立项,负责教学成果管理和教学评奖工作。
六、其它
1、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及各类教学改革方案;
2、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定期进行各科室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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